一、教学督导员岗位职责
1.参与制订并认真执行教学督导规章制度。
2.随堂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与评价,填写《外国语学院督导听课记录表》,并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和部门。
3.参与教学巡视检查和教学文件检查,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和教案等,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动态,以及教风、学风情况。
4.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实训教学等方面改革的经验,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
5.定期召开教师、教学督导联络员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6.协调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为教学质量考核确定提供依据。
7.负责督导资料的传递、整理、归档工作。
8.开展教学调研,对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以便对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
二、教学督导员工作纪律与要求
1.教学督导专家组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4.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
5.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
6.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相关表格。
7.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8.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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