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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细则

来源: 日期:2023-11-08 14:56 浏览量: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习质量的总检查;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综合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结合外国语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根据《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在学校的工作指导下,根据专业特点,制订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细则和运作程序,成立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检查、评审和总结,并由专业系主任负责毕业论文的具体组织实施。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的服务保障、成绩登记及存档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按培养方案安排在第七学期开始,第八学期结束。学院于第七学期第三周安排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命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各专业应将拟定的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连同论文工作计划报学院教研科,由学院审批。

2.各专业于第七学期第四周公布经审定的毕业论文课题和指导教师,并在第七学期期中由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选报课题;毕业设计命题与选题题目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教学大纲要求,难度和份量适当,符合学生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毕业论文选题60%以上题目来源实验、实习、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毕业论文选题应注意题目不断更新与类型多样化,与上年选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毕业论文用英语撰写,正文长度一般不少于5,000词,形式可为学术论文、翻译作品、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毕业论文原则上按学生课题选题方向安排指导教师,并造册经专业系主任签字送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备案。

3.学院于第七学期第四周召集指导教师会议,公布学院的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召开毕业班学生动员会阐明毕业论文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等,并公布评分标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将学生课题和指导教师造册盖章报教务处备查。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时间完成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书应包括论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论文研究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撰写提纲;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展,主要参考资料等。开题报告书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开展后续论文撰写任务。

5.学生开展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应在制定工作进度表,在收集资料,拟定提纲与实验方案、论文的起草、修改和定稿等各个环节给予必要指导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在实际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确需更改的,应按报题的审核程序进行;学院、专业将进行中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优秀的学生要注意培养,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克服撰写过程中的困难,完成选定的课题。

6.学生应在规定时间上交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阅、填写初评成绩和评语;组织相关教师评审学生论文并作出评审意见。

7.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确定5-7人组成学院答辩委员会,并组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

8.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初评成绩、同行专家评阅成绩和学生答辩成绩及论文撰写过程各方面的表现综合审定。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把关,“优秀”的论文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

9.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向学校推荐学院优秀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写出学院毕业论文工作书面总结报告交教务处。书面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成绩评定、成果、优秀生和差生的典型情况以及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等。

三、毕业论文具体工作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工作有以下五个方面

1.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全面了解学生,因材施教,并以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学风指导和影响学生;要注重能力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学生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根据教学要求和工作安排,指导学生选题、制定工作计划表、完成开题报告,参与毕业论文评定与答辩,填写指导教师意见,组织调研、实验等多项准备工作。

3.在拟定毕业论文提纲或实验方案、收集资料、进行实验研究以及撰写毕业论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定期查看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论文修改意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任务。指导学生收集和阅读相关参考文献,介绍必要的参考书目。悉心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做到立意新颖、内容充实、格式规范、文字畅达。发现学生因课题的难度不同,过早完成或难以完成毕业论文时,应及时作出适当调整并报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备案。

4.对于学生表现出的各种不良思想、言行和作风要有的放矢进行教育,对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态度不认真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帮助和教育。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论文的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全面完成毕业论文任务,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实事求是地填写成绩,并结合学生工作的表现、能力和论文质量写出评语;帮助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答辩结束,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和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纪律

1.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论文工作的规范化要求,按时完成选题和开题报告,周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做好资料的查阅、收集,论文提纲拟订,正文初稿、修改和定稿等环节工作,要善于及时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有效、高质完成论文撰写任务。

2.不得草率应付,弄虚作假,抄袭他人论文(设计);凡发现数据虚报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将按照教育部令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一律以不及格论处,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和选题

1.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出发,选择具有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以及教育教学前沿的题目;应尽可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能体现本专业学科发展性和应用性,学生可以独立完成;毕业论文题目采取教师命题和学生自选相结合;要注意每年届毕业论文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与上年选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2.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完成的条件与能力在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择有一定学术研究和应用开发价值的课题。学生选定课题后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更换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更改率应不大于本专业总数的10%。学生选题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能力,自拟论文题目,但应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专业主任批准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毕业论文一般为一人一题。

(四)毕业论文的撰写、答辩和成绩评定

1.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

1)论文撰写应包括查阅和收集文献资料、拟定论文提纲,撰写初稿和修改定稿四个阶段,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一律采用文内图表,引文出处和注释一律采用文尾注。

2)论文篇幅一般在5000字以上,应写有200-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其相应的英文摘要,论文一律采用英语撰写,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电脑打印,用A4复印纸输出,并提供word格式文档。毕业论文打印格式参照《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修订)》。

3)毕业生应按规定日期向专业呈交2本论文。

4)毕业论文的格式为:A、封面[内容包括题目(同时有中文题目和英文题目两种)、作者(学院、专业、级、班、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导师的姓名、职称等;)、完成日期]B、中英文摘要(中文200-300字左右)、关键词(3-8个);C、目录;D、正文;E、参考文献;F、附录;G、致谢。

5)参考文献:每篇毕业论文引用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10篇,而且还应有外文参考文献。

6)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开题报告、诚信承诺书、文献综述、答辩情况表、其他文献参考资料和毕业论文检测报告(中国知网)等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同毕业论文一起归档。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除指导教师审阅初评成绩、写出评语外,由英语专业聘请同行专家(或教师)评审,对学生的论文写出评审成绩和意见。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初步学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是否初步具备从事设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生是否按院专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和工作情况;

5)答辩情况及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他人合作交往能力等情况;

6)学习态度,毕业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学习纪律情况。

3.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并经评阅人评阅后参加专业答辩委员会组织的分组答辩;初评成绩为“优”的应由评阅人和分组答辩小组向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

1)答辩前,答辩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时除对课题中有关问题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实验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时一般用英文进行,答辩时间每人安排15-20分钟,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略短一点。答辩时应做好每一位学生的答辩过程记录。

2)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是:A、答辩人用5分钟的时间简要报告毕业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自己的突破;B、答辩小组成员用10分钟时间提出不少于3个问题让学生作答;C、答辩小组写出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填写答辩考核书报答辩委员会审定。

3)学院答辩委员会在论文答辩期间应抽查学生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成绩评“优”的要严格评审。

4.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评价成绩。

1)评分要严格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及评语、评审教师的评审成绩及意见,结合答辩小组评定的学生答辩成绩及评语以及毕业论文的质量,参考评分标准,确定学生的成绩。总评分应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率应严格控制在15%以内。

2)拟订各级成绩相应的评语标准,评语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水平;主要优缺点等。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和答辩评分表必须填写一式二份,一份专业保存,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3)毕业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并经学院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之前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公布后,若更动学生论文成绩,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批。

4)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要实事求是。“优秀”论文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论文数的10%以内;凡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严重违纪、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评为不及格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证书,毕业论文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仅因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在规定学制年限内补做一次,成绩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论文补做期间所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毕业论文的装订、归档与总结

1.毕业论文文本一式二份,一份存放在学院,一份交学校档案室保存,并有明确岗位职责;

2.毕业论文管理手册的归档材料构成与顺序:

1)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任务书

2)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3)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指导老师)

6)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评阅专家)

7)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

8)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

9)论文查重报告毕业论文检测报告(中国知网)。

3.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由各专业负责人整理,报学院审定,交教务处备案。

(六)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将在各专业推荐的基础上,从态度积极、指导认真、负责的论文指导教师中评选二至三名优秀指导教师。

2.推选1-2篇质量较好、有独到见解或创造性的毕业论文经学院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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