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英语师范专业建设,促进人才培养各环节的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致力于培养“四有”好老师,根据《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师范类专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建立英语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和外国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依据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是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一践行三学会”等8项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评价所有毕业生是否完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评价的目的是将毕业要求落实到各个教学环节,并通过评价为英语师范专业持续改进提供依据,保证所培养的毕业生达成英语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评价机制和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可测、可评、可教、可学,真实反映英语师范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二、评价主体和评价责任人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成立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负责组织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具体实施。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是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直接责任人。评价小组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教学科研科科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督导、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用人单位。
评价主体包括:本专业毕业生,全体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为评价过程提供数据来源。
直接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直接责任人,负责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评价数据的收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形成《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表》、制订持续改进措施等工作。
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审核责任人,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负责审核评价依据的合理性。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确定和审查本专业各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分解和相关主要支撑课程的合理性,评价课程选择要恰当、有代表性;评价数据与毕业要求相关,能反映学生相关能力;确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问卷调研对象合理,问卷内容与毕业要求相关;评价样本具有统计意义;收集数据,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弱点,反馈至专业负责人。
三、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评价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大四下学期毕业前进行。需保证每届学生均经过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四、评价内容、方法和来源
(一)毕业要求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
数据内容:直接评价法的数据包括毕业要求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相关数据(来自《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间接评价法包括三个方面数据:毕业生自评、教师评价、用人单位评价。
收集方法及数据来源:对于直接评价,首先由教学科研科科长收集并整理好学生四年内所有课程的课程目标评价资料,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支撑权重系数,计算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值,并撰写《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分析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对于间接评价,首先由专业负责人设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问卷调查表,并交于教学副院长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科研科科长发送至应届毕业生、教师、用人单位,并负责收集整理问卷信息,最后交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分析评价。
(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数据与学生能力相关性
直接评价数据与学生能力相关: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涵盖专业培养方案中开出的所有必修课程。所有课程的课程目标既是毕业要求中能力的分解表述,更是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学习效果和能力要求。直接评价数据源自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间接评价数据与学生能力相关:间接评价数据来源于利益相关方调研问卷或座谈中的主观感受程度,非教学活动(比如科研活动、各类比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的参与程度等。
在直接评价的同时参考间接评价,既注重客观又注重主观,力图使评价更加全面、科学、客观。
五、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标准与方法
(一)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直接评价法)
对照《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各项毕业要求观测点达成情况评价的课程一览表”(附表1),根据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评价结果,计算出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由此得到相应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1.课程权重系数k赋值
结合指标点分解,选择与各指标点关联度紧密的课程进行分析,并给这些课程赋予权重值;所选的支撑某项指标点的课程,其权重目标值之和为1.0。
2.课程贡献值(i)计算
该课程对指标点达成情况(c)与其权重系数k的乘积,即按下式计算:课程贡献值(i)=课程权重系数k×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值(c)
3.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c)
支撑该指标点的课程对该指标点的贡献值之和,即按下式计算: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c)=∑课程贡献值(ix)
4.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每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取该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c)中最小值。
计算实例(见图1),毕业要求4达成值=min(0.77,0.72)=0.72。根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确定的毕业要求达成标准值,如:0.7,判定毕业要求4达成值0.72大于0.7,表明毕业要求4达成。
图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计算实例
(二)问卷调查评价法(间接评价法)
1.通过问卷调查,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间接评价。评价数据来源包括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专业教师(含辅导员)问卷调查、用人单位问卷调查。
2.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及内涵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采用等级形式,分为“非常符合、大部分符合、基本符合、大部分不符合、非常不符合”5档,对应结果赋值为10、8、6、4、2。
3.在学生毕业时,请毕业生、专业教师以及用人单位等如实对8条毕业要求中的知识、能力、素养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4.对毕业生、专业教师以及用人单位等的评价进行统计,自评指标点达成评价值=自评平均分/10分,毕业要求达成值=该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评价值中的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间接评价值。
六、达成评价分析
根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和毕业生自评材料,形成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形成“分指标点达成情况评价依据表”(附表2)记录文档,需明确是否“达成”。设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目标值0.70为合格标准。
专业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弱点并进行必要的整改。专业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保存六年以上。评价结果作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培养方案修订及课程设置体系调整的重要依据,重在反馈,旨在找出差距、矫正失误,发现问题、促成改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评价完成后,本专业应召开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反馈会,将达成度评价结果及问卷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和相应教师,分析毕业要求达成的短板,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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