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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兼职督导员 工作条例

来源: 日期:2024-06-18 15:03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参照《景德镇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求真务实,敢抓善管,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实效,以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院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督教

1.常规督导

①听课。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重点听学生评价及督导听课综合评价名次靠后的教师,以及新聘教师、兼职教师和新开课程、实训课程、合班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授课教师。教学督导专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次。

②评课。教学督导专家与被听课教师课后要及时交流、沟通,充分听取被听课教师对课程教学的实施情况,并反馈听课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被听课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等,以促进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

③反馈。通过看、听、查等形式,及时查找教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反馈。

2.专项督导

①教研室工作督导。加强对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以及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的督导,以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积极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和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能。

②试卷验收和抽查工作。一是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评卷质量实施验收,以确保任课教师的评卷质量。二是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和评卷质量实施抽查,评估试卷的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

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导。督促实验室认真做好2017届、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中、后期工作,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程督导。

④实践性教学环节督导。一是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的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状况,指导做好实践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如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实验指导书等)。三是检查实验室的使用、管理、维护等情况。四是指导并检查实践教学周开展情况。

⑤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为提高广大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协助组织交流教学尤其PPT制作经验和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二)督学

①深入课堂,检查学生到课、听课、参与教学互动等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

②通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立健全与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参与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三)督管

参与学期开学初教风学风检查,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等。

三、本工作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兼职督导员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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