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为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我院教学工作实施有效的督导,促进我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和质量保障工作的良性运行,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模式和教学督导体系,以及《景德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实施办法》《景德镇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
教学质量监控室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之一。教学质量监控主要采用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常规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第1周
在每学期开学初,学院主要是按照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对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工作安排进行检查,包括教学日历、教案的检查,并抽查部分课程的准备情况;课程、任课老师与教材落实到位情况;各系部的工作计划;系部召开期初教学工作会议,安排本学期集体备课时间段,核对教学日历的进度安排是否与大纲相符。对于新聘任、新开课和开新课、金课的教师,系部和学院组织听课。
教师之间的同行评价:第2周-第16周
根据学校的听课制度,每位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4次。听课需填写听课记录,听课意见已适当的形式反馈给学院领导、系部主任或教师本人。学期末将本系部同行评价汇总表交至教务科。
期中教学检查:第9周-第11周
通过开卷或闭卷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期中教学检测,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检查授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日历相符、教学内容是否与大纲相符、教学方法是否使用得当等。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各门课程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各系部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提交到教务科。
期末教学检查:第14周-第19周期末考试前各系部召开期末教学工作会议,核查每门课程的试卷,主要审查试题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教学大纲相吻合;考试后完成考试成绩评定,分析学生的答题情况,认真完成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完成本系部工作总结。针对每门课程的课程总结,研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是否需要根据本学期的教学情况,调整后续课程的或是下一轮次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会对各系部的各项期末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二、专项检查
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
根据培养方案制定的内容,系部主任安排实训课的任课老师以及授课时间、地点并报教务科备案。实训课也需提供实训大纲、教学指导工作手册、指导书、课程表、成绩单以及实训报告。纸质版系部主任签字交教务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老师需在教务系统上传学生成绩。
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请使用360浏览器8及以上(极速模式)、IE11及以上、Chrome5、Safari6、Firefox 3.6及以上、 Opera 10.5及以上浏览器观看。请升级您的浏览器到更高的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