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教学管理制度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制(修)订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5-11-10 14:55 浏览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文件,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它对于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针对外国语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OBE理念和现代科学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质量标准

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外语类)《景德镇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景德镇学院关于制(修)订(年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以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其他行业认证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三、制(修)订工作组

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院长和书记为责任人,主管教学副院长为执行责任人。

四、制(修)订周期

每四年修订一次,每年一次调整或执行中的微调。

五、制(修)订依据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培养目标达成评价调查分析报告》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年度)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调研报告》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年度)就业质量调研报告》

六、制(修)订内容

培养规格、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分(学时)要求、核心课程以及课程群设置(理论与实践)、五年左右目标预期、毕业要求及指标点描述、课程体系优化等。

七、修订流程

1.形成调研报告: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必须充分依据对用人单位、毕业生、行业专家等相关利益方的广泛调研结果所形成的《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年度)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调研报告》。

2.修订意见的拟定与反馈: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对《调研报告》进行研讨,并形成修订意见呈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反馈。

3.执行培养方案制(修)订:根据修订意见的反馈,按照《景德镇学院关于制(修)订(年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基本要求,执行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并多次反馈、修改。

4.培养方案制(修)订认证:学院邀请行业专家,举行本学院制(修)订的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统一的专家认证会。

5.完成培养方案制(修)订: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培养方案制(修)订认证会的结果和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最后的修正,并完成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八、参与人员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涉及相关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步骤

实施环节与内容

责任人

参与人员

1

学院督促各专业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理清学校修订要求。

教学副院长

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科长、培养方案修订小组、专业骨干教师

2

教育同行、用人单位的专业调研

专业负责人

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历届班主任、骨干教师

3

毕业生培养目标合理性调研

副书记

就业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辅导

4

形成培养方案制(修)订调研报告,形成修订意见

专业负责人

培养方案修订小组

5

学院审核并反馈

院长书记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6

培养方案修订认证报告会

专家组长

培养方案修订认证专家小组

7

学校审核并定稿培养方案

教务处

校教学委员会


九、形成文档

各专业负责人在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中必须完成如下记录性文档:

《外国语学院培养方案制(修)订若干讨论过程性材料》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年度)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调研报告》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认证报告》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关闭

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请使用360浏览器8及以上(极速模式)、IE11及以上、Chrome5、Safari6、Firefox 3.6及以上、 Opera 10.5及以上浏览器观看。请升级您的浏览器到更高的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