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和《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18〕3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学院英语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课程学习效果,保障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依据《景德镇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价目标
根据“产出导向”原则,依据实际教学情况与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的执行进展,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适时纠正、修改、完善,坚持“持续改进”,使课程教学大纲得到有效的实施,体现“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保障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二、评价对象与评价周期
1.评价对象:“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是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必修和限选课程。
2.评价周期:每学期一次。
三、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责任机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小组工作组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教学科研科科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课程负责人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在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小组的组织下进行,教学副院长负责评价审核工作;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与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表》并提交给系主任审核;系主任审核通过后交由教学副院长审核;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持续改进意见确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方案,召开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反馈会,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方式。
(一)定量评价方法
1.明确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根据培养方案中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明确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2.确定各个课程目标相应考核环节的目标值。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明确各课程目标相应的考核环节,分解各考核环节对应的各课程目标的目标值(分数),每个考核环节对应的所有课程目标的目标值之和应为100。
3.确定每个课程目标相应考核环节的权重。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每个课程目标相应的考核环节的权重,每个课程目标对应的所有考核环节的权重之和应为1。
4.抽取样本。针对某课程,根据学生人数,抽取具有统计意义的试卷样本数,尽量做到样本中优、良、中、及格的比例基本均等。修读课程总人数≤60,可按全样本抽样;修读课程总人数>60且≤100,抽取样本数不少于60人;修读课程总人数>100,抽取样本数最少为100人;也可以教学班为单位整班抽取,作为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样本。
5.计算各个课程目标达成值。课程考核各环节构成比例为考核环节的权重,计算课程目标i各考核环节(如:平时、实验(实训)、期末考试)学生平均分,课程目标i的达成值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目标i达成值=
示例(表1):XXX专业《XXXXXXX》课程目标达成值计算
示例中,根据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有3个课程目标,分别支撑了毕业要求1、4、7,和毕业要求指标点1.2、4.1、7.1;课程的三个考核环节为平时成绩、实验(实训))、期末考试,对应的各课程目标的目标值和权重如表1所示。其中,每个考核环节的目标值之和为100,对应同一个课程目标的各个考核环节的权重之和为1。
首先,计算所选样本中每位学生各个课程目标对应各考核环节的成绩:用学生该项考核环节的原始成绩乘以权重。(用Excel表计算)
然后,计算所选样本学生各考核环节的平均成绩:所有学生该项考核环节成绩相加之后除以学生人数。
最后,计算每个课程目标的达成值,以表1为例:
课程目标 | 1达成值=0.6*57/70+0.4*39/57=0.75; |
课程目标 | 2达成值=0.7*66/80+0.3*13/21=0.76; |
课程目标 | 3达成值=0.2*23/30+0.2*18/20+0.6*15/22=0.74; |
6.计算课程目标定量评价达成值:各个课程目标达成值相加之后除以课程目标的个数,以表1为例:(0.75+0.76+0.74)/3=0.75
表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计算表
样本数:52 任课教师:XXXXX评价时间:20年月日 | ||||||||||||
毕业要求 | 毕业要求指标点 | 课程目标 | 考核环节 | 各课程目标达成值 | ||||||||
平时成绩 | 实验(训)成绩 | 期末考试成绩 | ||||||||||
目标值 | 平均分 | 权重 | 目标值 | 平均分 | 权重 | 目标值 | 平均分 | 权重 | ||||
1 | 1.2 | 课程目标1 | 70 | 57 | 0.6 | 57 | 39 | 0.4 | 0.75 | |||
4 | 4.1 | 课程目标2 | 80 | 66 | 0.7 | 21 | 13 | 0.3 | 0.76 | |||
7 | 7.1 | 课程目标3 | 30 | 23 | 0.2 | 20 | 18 | 0.2 | 22 | 15 | 0.6 | 0.74 |
整体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 (0.75+0.76+0.74)/3=0.75 | |||||||||||
课程名称:XXXX班级:XXXX20--20学年学期
7.各个课程目标定量评价达成图
根据所选样本中每位学生各个课程目标对应各考核环节的成绩,生成该课程各个课程目标达成柱形图(图1)以及学生个人课程目标达成分布图(图2)。
图1课程目标达成柱形图
图2课程目标达成分布图
(二)定性评价方法
课程结束后,各课程负责人针对课程目标,设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应包含全部课程分目标,由课程授课对象(学生)填写问卷,调查问卷的发放应具有代表性和覆盖面。调查问卷中应包含表1的各项内容,其中评价内容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设定,权重根据该评价内容对课程分目标的支撑情况设定。自评等级划分为:完全符合、符合、基本符合、基本不符合、完全不符合,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分别为5、4、3、2、1。统计计算出该课程分目标的平均得分,将1-5分制算出的结果转化为百分比。课程目标最终达成结果取课程分目标中的最小值。具体计算办法见表2。
表1课程目标达成学生自评表
评价内容 | 完全符合(5分) | 符合 (4分) | 基本符合(3分) | 基本不符合(2分) | 完全不符合(1分) | |
课程目标1 | 1.我掌握了***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权重0.5) | |||||
2.我具有分析和解决***的初步能力(权重0.5) | ||||||
... | ||||||
课程目标2 | 1.我能够进行***的识别和表述(权重0.4) | |||||
2.我能够运用***(权重0.6) | ||||||
... | ||||||
课程目标3 | 1.通过本门课的学习,我明确了自身教师技能的优势和不足,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我训练。(权重0.5) | |||||
2.通过本门课的学习,坚定了我的教师职业信念,帮助我更好地制定合理的专业发展规划。(权重0.5) | ||||||
... | ||||||
(注:课程目标达成自评表中,每个课程目标分项的评价内容及权重由课程组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及特点进行调整,此表作为参考。)
表2课程目标定性评价计算表
五、评价过程
课程教学大纲制 |

确定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
定量评价定性评价
课程目标考核方式合理![]()
课程目标达成定量课程目标达成定性
课程目标达成综合
课程持续改进
图1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过程示意图
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过程如图1所示,首先依据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及其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然后分别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
考核前先认定考核方式或调查内容的合理性,考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性审核,最后综合两种评价结果,得出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结果,并将结果用于课程的持续改进和教学大纲的修订
六、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
根据《景德镇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获得学士学位条件中,包括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这一要求,课程目标达成的定量、定性评价合格标准设定为0.7。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须综合考虑课程目标的定量评价值和定性评价值。课程目标的定量、定性评价值均大于或等于0.7视为达成,否则为未达成。
七、评价依据及合理性认定
评价的依据为各门课程考核材料和调查问卷等。课程考核材料包括:课堂表现、作业、期中考核、期末考核、小组展示、小组讨论、“三习”手册和毕业论文等。
课程开课之前:任课教师向英语系提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撰写的教案和该学期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由系主任核查教学进度、专业负责人审核教案的合理性。
课程考核命题之前:课程负责人须填写试卷命题审批表/实践类课程考核审批表,对课程考核方式、内容、题型、分值比例等合理性进行确认,由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阅,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始命题工作。
课程考核命题之后:任课教师完成考核命题,由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阅之后方可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之后: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根据课程考核结果和调查问卷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形成《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教学文件。报告须分析各课程目标达成的短板,针对发现的短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利于课程的持续改进。
课程目标评价工作小组对课程目标达成进行合理性审查:一是评价结果判定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二是下一轮持续改进措施是否合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附件:
《xx》h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撰写示例)
(XX-XX学年第X学期)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生班级 | |||||||||
考核方式 | 抽样人数 | ||||||||||
命题范围、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考试结果状况分析 | 课程总评成绩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成绩分布 | |||||||||||
占比 | |||||||||||
人数 | |||||||||||
1、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计算 | |||||||||||
课程目标 | 评价依据及方式 | 评价内容的目标分值 | 评价内容的平均成绩 | 评价内容的达成值 | 课程目标达成度 | ||||||
课程目标1: | |||||||||||
课程目标2: | |||||||||||
课程目标3: | |||||||||||
课程目标3:认识到良好的学习品质及严谨的学习态度的重要意义;具有怀疑精神,能对已有的语法术语、规则、描写及教材的编排、体例、行文进 | |||||||||||
行批判性思考。 | |||||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 |||||
(1)学生总体达成情况评价 (2)学生个体达成情况评价 (3)学生自评结果分析 (4)存在问题 | |||||
3、课程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 |||||
试卷分析人(签名):分析日期: | |||||
对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与分析合理性的审核意见: 系主任签名:教学分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
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请使用360浏览器8及以上(极速模式)、IE11及以上、Chrome5、Safari6、Firefox 3.6及以上、 Opera 10.5及以上浏览器观看。请升级您的浏览器到更高的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