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和质量,实现教学培养目标,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使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方法,有意识地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教学工作科学化的重要标志。为了规范课程管理和有效实施质量监控,推进和加强外国语学院课程规范化建设,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按照课程的学科性质和任务,逐步完善和优化课程建设的相关要素,强化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系统,建立课程建设与改革的良性机制,是教学计划内的主干课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二、规范化课程标准
1.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及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教学大纲要求系统完整、规范,教学内容能充分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有用有效性。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要由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任教,明确课程负责人,有计划地对教学骨干和青年教师进行培养,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
3.授课计划稳定。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性质制定合理的本课程授课计划,合理、有效地开展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
4.教材及参考书是实施课堂教学和贯彻教学大纲的基础。课程应拥有一套比较完备的系列精品教材及参考书,要求优先选用教育部、省教育厅或获省部级以上教材奖的教材。
5.建立规范的课程档案。
三、规范化课程考核
1.考查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2.考查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授课计划安排。
3.考查作业、辅导答疑、测验实施情况。
4.学期末课程考试有条件的课程实行教考分离。
四、规范化课程奖励
规范化课程在过程考核合格,期末考试成绩达到一定优异程度的,予以奖励。
大学英语及专业课任教老师在年底的排名中,排名在前20%的学校会予以奖励,学院也会根据学校的奖励在学院内给予相应的奖励。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到课、作业上交的考查,学生缺课30%以上或作业完成量少于70%者,不得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五、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步骤
1.课程规范化建设由外国语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课程规范化建设,全面规划课程建设计划,并负责指导、组织与实施;制定、修订课程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规定与建设方案。
2.2012年上半年为准备、规划、试点阶段。进一步明确每一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小组人员,课程负责人制定本课程规范化建设的规划。
3.定期开展课程评估,检查课程质量。每学年末对本学年的课程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学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推荐课程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请使用360浏览器8及以上(极速模式)、IE11及以上、Chrome5、Safari6、Firefox 3.6及以上、 Opera 10.5及以上浏览器观看。请升级您的浏览器到更高的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