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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3 14:14:29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水平,表彰和激励先进,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年度优秀教师评比量化细则。

一、评选领导小组

该评选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科研科、办公室、实验室、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该细则以公平、公正、客观、鼓励优秀为原则,针对我院教职工每学期和学年的教科研等工作质量,进行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此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经教职工充分讨论通过后执行;该细则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则由学院评比领导小组与学校协商而定。具体程序及奖励办法如下。

1.每月填报。每位教职工设基本分60分,根据评选细则核算每月得分,于每月最后一天填报《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填报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名),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照片、扫描件或截图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教务科。

2.院系审核、公示、宣传。院系进行审核后公示,每月得分最高者,学院在网站等媒体进行“每月一师”宣传;

3.一学年得分高于100分并位居前十名者颁发“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优先享有评优评先、晋升或参加学习培训等资格;得分最高者获得“外国语学院年度最教师”荣誉称号,并进行相应表彰。

4.一学年得分低于60分者,年度考核酌情认定为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不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聘或其他相关评优评先或晋升。


具体量化细则、填报表及评比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3。





附件1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量化评比细则

一、工作量

1.主动承担教学工作,满学校额定工作量加1分,每超出16个课时,加1分(不足16个课时,按16个课时算),最多加5分(按学期计算);

2.不足学校额定工作量减1分,每少16个课时,减1分(不足16个课时,按16个课时算;按学期计算);

3.由院系推荐或经院系同意,承担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示范课、校际公选课)或进行分享(有相应教案或ppt等),院级加1分,校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国际级加6分。

二、教学等材料或任务

教学八大件、考试、考查、实训等教学材料,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其他学校或院系要求上交的材料,教师评学、材料或论文等审核任务,每次及时上交或完成并符合要求,加1分;每迟交一天减1分。

三、教科研

1.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学竞赛、质量工程或其他教研等项目,每有效参加一次加1分,如获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每50分/课时多加1分。

2.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申报,每有效参加一次,校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如申报成功或获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每10分(课时)多加1分。

四、出勤

1.上课,无差错或失误,并全勤,每月加1分;如出现差错或事故,视情况每次酌情减1分以上。

2.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中日开会,听课等教研活动、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相关活动,每月全勤,加1分(公假相当于出勤)。无故不参加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3.每月事假累计每超过3天,减1分;病假(须提供医院证明)累计每超过5天,减1分。

五、学生评教

得分85分以上,加1分,每高5分多加1分;每低5分,减1分(按学期计算)。

六、师德

如有师德方面的问题,每次扣10-40分或以上。

七、服务

1.主动承担学校或院系临时性工作,视工作量酌情加1-5分。

2.积极为学校或院系出谋划策、为学院或院系做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酌情加1-5分。

3.由院系推荐或经院系同意,获得院校级或以上奖励或荣誉,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或公益活动,担任公益性的学术团体职务,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教学所需的资格或技能资格证书者,酌情加1-5分。

3.4 外国语学院教师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附件1.docx

附件2 《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填报表》(1).docx

附件3 景院外院优秀教师评比汇总表.xls

一审一校 万丽佳

 二审二校 倪娅 

三审三校 郭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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