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创新传统经典及地方文化,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特制定我院“‘新六艺’人才”认定办法。
一、认定领导小组
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科研科、学团办、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认定程序及奖励办法
1. 学生的“新六艺”之某“一艺”在本学院或以上级别平台展示、获奖并获得相应证书,经学院系审核,即可被认定为获得“新六艺”之“一艺”。
2. 每学期两次填报。每位学生于每学期第7周和第17周填报《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六艺’人才”认定申报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名),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照片、扫描件或截图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于第8周和第18周第一个工作日由班级汇总提交给教学科研科。
3.院系审核、公示、宣传。院系进行审核后公示,每学期获得“新六艺”之“一艺”认定者,学院在网站等媒体进行“学期之星”宣传;
4. “新六艺”之“六艺”均通过认定者,颁发“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 ‘新六艺’人才”证书(分金证、银证及普通证三种)。在学院媒体、毕业典礼上进行隆重表彰和宣传,并优先享有评优、评先、评奖学金以及推荐就业等资格。
三、“新六艺”人才认定细则
1.“礼”(德育):瓷礼或茶礼等文化礼仪展示(英语或其他外语讲解)或获奖;
2.“乐”(美育):中英文双语说课或试讲、演讲、讲故事等,或普通话获得二甲或以上等级证书,中英文音乐、舞蹈、影视作品配音或表演等才艺展示或获奖;
3.“射”(体育):体育技能、体育赛事、体育锻炼习惯养成(向学院申请,经同意后,坚持某项运动连续210天以上)或获奖;
4.“御”(劳育):社团/学生会/社会实践/劳动实践习惯养成(向学院申请,经同意后,坚持某项劳动实践或社会实践连续210天以上)或获奖;
5.“书”(美育):三/硬笔字(中英文)/简笔画、绘画、手工等展示或获奖;
6.“数”(智育):专业课程成绩每门75分以上,平均分80分以上;或获得英语六级证书,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或参加英语类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获得教资证书、考取教师编制,或获得考研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