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外国语学院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与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动英语师范专业建设,促进人才培养各环节的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致力于培养“四有”好老师,根据《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师范类专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建立英语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和外国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价依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是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